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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2×22年12月31日,由于资金需求,甲公司出售并租回该设备,出售价款40万元已收存银行,设备租回3年,租赁期内每年支付租金16万元,租赁期结束后设备归甲公司所有。该交易中设备的转让不满足收入准则中控制权转移的条件。 (1)借:银行存款 40 未确认融资费用 8 贷:长期应付款 48 (2)借:银行存款 40 贷:长期应付款 40 以上(1)和(2)都对,还是只能按照(2)来写?未确认融资费用是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类科目吗?

桃酥毛巾卷| 提问时间:04/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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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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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只能按照(2)来写。未确认融资费用确实是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类科目,但在售后回租交易中,如果设备转让不满足收入准则中控制权转移的条件,则不应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因此,正确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40贷:长期应付款40。
祝您学习愉快!
04/02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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