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申请自创商誉权支出可以放费用扣除吗

lvlaofei| 提问时间:04/16 20:07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已解答1888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现行会计准则下,申请自创商誉权时发生的支出通常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确认为资产入账。这是因为自创商誉不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自创商誉的形成来源于企业内部多种因素的长期综合作用,并非通过外部交易形成,难以准确确定哪笔支出是专为创立商誉而发生,也无法可靠地确定其成本。

不确定性不符合稳健性要求:商誉所代表的未来超额盈利能力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将其确认为资产不符合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

因此,企业在申请自创商誉权过程中发生的如律师费、注册费等各项支出,应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04/17 09:31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