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想问业务招待费支出的20万,已经在成本费用中,经计算可扣的限额8万,为啥要调增12万?费用不是都扣了吗?一直不理解调增这块的细节。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这里说的扣除20万元是指的会计中在计算会计利润总额时,是按20万元费用来扣除的,但是我们这里说的是企业所得税中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8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只能按8万元费用扣除,所以这样就存在税会差异问题,会计中按20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中按8万元扣除,因此需要纳税调增12万元的。
祝您学习愉快!
04/18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