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增值税上,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动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税法上视同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想问下这个怎么做账务处理?会计上也视同销售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增值税上视同销售的情况下,发货方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在会计处理上,并不一定要视同销售,因为会计处理主要依据实际的经济业务和交易实质。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没有发生实际的资金往来或价格结算,可以作为内部调拨处理,不需要开具发票,在合并报表时进行相应的抵销处理即可。
祝您学习愉快!
在增值税上视同销售的情况下,发货方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在会计处理上,并不一定要视同销售,因为会计处理主要依据实际的经济业务和交易实质。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没有发生实际的资金往来或价格结算,可以作为内部调拨处理,不需要开具发票,在合并报表时进行相应的抵销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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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