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梳理一下,广东省的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从开征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至今,有没有优惠政策?如果有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2月24日印发的《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而一般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相比其他一些合同的印花税税率较低。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祝您学习愉快!
05/09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