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有一个关于集团公司内部账务问题的处理方法想咨询一下,我司同母公司的控制下,香港公司是芬兰公司的母公司,(母公司下属香港公司,香港公司下属芬兰公司,那么问题来了,香港公司对芬兰公司有一笔应收账款,但是香港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美元,芬兰公司的记账本位户是欧元,由于上月欧元兑美元大涨,所以出现了一笔汇兑收益,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请问老师从集团合并层面来看,这笔汇兑损益是否需要抵消?如果抵消分录如何做?

JADE2007| 提问时间:05/1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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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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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集团合并报表中,内部交易产生的汇兑损益应当予以抵消。具体到你提到的情况,香港公司与芬兰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收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进行抵消处理。抵消分录可以如下操作:
1.借记“应收账款-外汇调整”(或相应的科目),贷记“汇兑损益”。
2.同时,为了反映母公司本位币的情况,还需要将上述分录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记录。具体会计处理应根据集团的会计政策和适用的会计准则来确定。请注意,实际操作中需要确保所有内部交易的汇兑损益都被正确地识别并抵消,以避免合并报表中的重复计算或遗漏。
祝您学习愉快!
05/1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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