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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法律:按份共有中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转让合同撤销或无效,法院不予支持,如果请无效或撤销后,我要行使优先购买权,法院就要支持吗?

zhanghx| 提问时间:05/2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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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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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按份共有中,如果你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或确认转让合同无效,并且该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此之后你提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要求,法院通常会支持。但是,这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直接仅请求撤销或确认合同无效而不立即主张优先购买权,则可能不会被支持。
祝您学习愉快!
05/28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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