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时,是否需要“调减”增值税加计抵减额?2.“缴回”之前已经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时,是否需要“调减”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06/03 11:5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一年内通过注会六科,“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已解答10142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时,不需要“调减”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2.“缴回”之前已经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时,需要“调减”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祝您学习愉快!
06/03 11:56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