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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想请教一下关于可转债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税法与会计口径在利率上有何不同?谢谢!

xiaomei10| 提问时间:06/1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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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评估师
已解答171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法上,可转债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的财务费用计算,即采用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来确定。而会计处理中,可能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利息,并调整债券的账面价值。因此,税法关注的是真实的借款成本,而会计则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祝您学习愉快!
06/10 20:30
xiaomei10
06/10 20:41
那税务怎么说要按照票面利率进行税前扣除?说不能按实际利息税前扣除?有点懵了
小王老师
06/10 20:41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税务要求按实际发生的财务费用计算,即采用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的利息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如果税务上说按照票面利率进行税前扣除,那可能是指特定情况或政策下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应以实际发生的财务费用为准。如果有冲突,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确认具体适用规则。
祝您学习愉快!
xiaomei10
06/10 20:48
老师您好,想问一下我哪里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谢谢!
小王老师
06/10 20:48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这些机构通常会有专业的税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此外,您也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如税法论坛、专业服务网站等寻找税务顾问的帮助。希望这能帮到您!
祝您学习愉快!
xiaomei10
06/10 22:30
老师您好,能不能麻烦帮我找一下税法上按实际利率扣除的相关参考的几号文之类的,谢谢
小王老师
06/11 10:36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一、企业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等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与金融负债相关的利息费用,应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的条件,未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可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2.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利息支出方面,还有一些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了不同情形下利息扣除的标准和条件,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了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具体比例为金融企业是5∶1,其他企业是2∶1。但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明确了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税〔2008〕12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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