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问题:1.上网电价,标杆电价的区别在哪里?2.上网电价高出标杆电价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省级电网每度0.1,其余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这个两级分摊是什么意思?3.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结算时,为什么“不考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4.增值税按照开票收入申报,账载电费收入生活垃圾费折算电量计算省网补贴收入,导致差异,涉及相关业务怎么做会计分录?5.上面的差异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6.请举例子说明视同销售相关会计分录有哪些?



1.上网电价是指发电企业向电网输送电力商品的价格,标杆电价是政府为各类电源制定的上网电价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市场。
2.两级分摊指的是超出标杆电价的部分,一部分由省级电网承担(每度0.1),另一部分则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方式从终端用户电费中收取。
3.在结算时,“不考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是因为这部分费用是直接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并非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交易内容。
4.对于增值税申报和账载收入之间的差异,会计分录可以如下处理:
借:应收账款——省网补贴
贷:主营业务收入——省网补贴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5.上述差异通常不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是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一部分。
6.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示例如下: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审核时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内容的真实性,确保所描述的技术参数与实际采购的设备一致。
2.设备的实际用途,确认其是否真正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或安全生产等目的。
3.技术协议中的参数是否合理,避免出现为了符合优惠政策而人为调整的情况。
4.供应商资质和技术背景,验证供应商是否有能力提供合同中描述的技术和设备。
祝您学习愉快!






1.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时,视同销售成本与视同销售收入通常相等,都是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来确认的。2.对于增值税申报和账载收入之间的差异,在会计处理上直接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因为这代表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增加。贷方记录的是实际收到或应收的款项,而借方则是对应缴税款的确认。这种分录方式符合会计准则中对于增值税的核算要求。例:
借:应收账款——省网补贴
贷:主营业务收入——省网补贴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祝您学习愉快!


直接向电力用户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主体是电网企业。
祝您学习愉快!






1.对
2.对
3.不对(附加由终端用户直接承担,不涉及电网企业间转移)
祝您学习愉快!




谢谢您的夸奖,我会继续努力提供更好的帮助。如果有具体的问题,欢迎随时提问。
祝您学习愉快!




增值税中销项税额是负债,贷记表示增加(应交税费增加),借记表示减少(如冲减或调整)。实际缴纳时通过“已交税金”科目借记,减少负债。
祝您学习愉快!








对的。电网企业先向终端用电户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然后将这部分费用转交给发电企业,以弥补上网电价和标杆电价之间的价差。在省级电网每度电承担0.1元后,剩余的0.2元价格差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来填补。
祝您学习愉快!


贷方记录的是应缴纳的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对的。电网企业先向终端用电户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然后将这部分费用转交给发电企业,以弥补上网电价和标杆电价之间的差额。在你提到的情况下,剩余0.2的价格差确实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弥补。
祝您学习愉快!


对的。电网企业先向终端用电户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然后将这部分资金转交给发电企业,以弥补上网电价和标杆电价之间的差额。在你提到的情况下,剩余0.2的价格差确实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弥补。
祝您学习愉快!




确实存在这样的矛盾。如果电网企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转给发电企业,则与相关规定不符;如果不转交,发电企业的部分成本就无法得到补偿。这需要政策层面来协调解决。
祝您学习愉快!


上网电价与标杆电价结算时确实不考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这是因为该附加费用直接向电力用户征收,并非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交易内容。所以,在两者之间的结算中不会涉及这部分费用。
祝您学习愉快!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直接向电力用户征收,不涉及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的交易内容。因此,在结算时不会考虑这个附加费用。发电企业征收附加费确实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实际操作中不如电网企业征收方便。
祝您学习愉快!


是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是由电网企业直接向终端用户收取,并不涉及将这部分费用转交给发电企业。
祝您学习愉快!




审核计算安装调试费用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合同条款:详细审查环保购置协议中关于安装调试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2.市场调研:参考市场上同类服务的价格水平,了解行业平均收费情况。
3.成本构成:分析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
4.工作量评估:根据系统复杂程度和技术难度估算所需的工作时间。
5.专业咨询: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评估。由于安装调试费用不能计入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因此需要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祝您学习愉快!




是的,在这个情况下,技术服务费可以指代调试费。不过具体还需要看合同条款中的定义和说明。
祝您学习愉快!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设备的功能、型号、生产厂家以及技术参数等。如果这些信息基本相同,则可以认为是同一种设备。同时,也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机构以获得更准确的判断。
祝您学习愉快!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企业购置设备的名称和优惠目录中的设备名称不一致时,不能仅单纯比对名称或类别来判断,而应从以下多个方面综合审核:
性能参数:这是判断是否为同一种设备的关键因素之一。例如,对于环保专用设备,优惠目录中规定了某型污水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需达到一定标准,如每天处理污水量为1000立方米,以及对处理后水质的各项指标要求等。若企业购置的设备虽然名称不同,但在处理能力、水质指标等性能参数方面与目录中的设备一致或相近,且能满足相应的环保要求,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同一种设备。
技术指标:包括设备所采用的技术原理、工艺方法等。以节能节水设备为例,优惠目录中的某节能水泵采用了先进的变频调速技术,效率达到特定数值。若企业购置的水泵虽名称各异,但同样采用了变频调速技术,且效率指标符合或优于目录要求,那么可作为判断为同一种设备的重要依据。
应用领域:即设备的实际使用场景和目的。如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中,某种用于矿山井下的通风设备,其在优惠目录中有明确的应用领域限定为矿山开采作业环境。若企业购置的设备也是用于矿山井下通风,即使名称不同,但只要符合该特定的应用领域要求,就有较大可能属于同一种设备。
功能特点:设备所具备的主要功能和特点也是审核的重点。比如,某款环保废气处理设备在优惠目录中明确具有吸附、净化等功能,能够处理特定类型的废气污染物。企业购置的设备若同样具备这些核心功能,能有效处理相同类型的废气,即使名称与目录不一致,也可作为判断的重要参考。
祝您学习愉快!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实际操作中,税务部门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若不能准确判定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可提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企业也可提供设备的详细说明书、技术资料、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辅助税务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为了避免误导您,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
祝您学习愉快!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问题涉及实务操作,为了避免误导您,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
问题1:“在当月电费结算中扣除多支付的退补电费”的含义
这是因前期电费计算有误(如抄表差错、电表故障、政策调整等),电网企业需对发电企业“多退少补”:
多支付:之前结算时,电网给发电企业多付了电费(如实际应结100万,误结120万);
退补扣除:在本次当月电费结算时,从原本该付的电费里扣回多付部分(本次应结80万,扣回20万后,实际付60万)。
问题2:会计分录与税会差异分析(假设上网电量100kWh,上网电价0.8元/kWh)
(1)会计分录(按实际履约与收款逻辑)
情况1:当月正常结算(暂未涉及退补)
发电企业确认收入时(假设增值税税率13%):
会计
假设合同约定**含税价0.8元**,则:
不含税收入=100×0.8÷(1+13%)≈70.796
销项税额=70.796×13%≈9.204
正确分录:
借:应收账款 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电费收入 70.79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204
情况2:后期涉及退补(假设半年后扣回多付10元)
扣回时,冲减当期收入与税费:
会计
借:主营业务收入——电费收入 8.85(10÷1.13,不含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10-8.85)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10
(2)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
增值税收入:按开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即“收款/开票/约定付款日孰早”。若当月开票或收款,增值税收入为70.796元(不含税);若后期退补,冲减对应增值税销项税。
企业所得税收入:按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当月确认70.796元(与会计收入一致,除非有税会差异);若后期退补,冲减当期企业所得税收入。
(3)是否一定有差异?
不一定必然差异,但存在差异可能性:
若增值税因“开票/收款时点”提前确认(如预收款),而企业所得税按“履约进度/权责发生制”确认,会产生差异;
若税会都按“权责发生制”(如正常按月结算),且无退补等调整,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一致。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