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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卖300,那这300都是丙的吗? 甲向乙、丙、丁三家银行借款,均以自己的一套房屋抵押。乙的债权为100万元,丙的债权为300万元,丁的债权为500万元,登记的顺序为乙、丙丁。后未经丙的同意,乙和丁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400万元。下列关于乙、丙、丁三家银行的抵押权顺位表述正确的是() A.丁银行400万元,丙银行0,银行乙0 B.丁银行1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乙银行0 C.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丁银行0 D.乙银行100万元,丁银行300万元,丙银行0

m53977368| 提问时间:06/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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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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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丁银行0
祝您学习愉快!
06/30 11:04
m53977368
06/30 11:06
如果就卖300,那这300都是丙的吗?
杨老师
06/30 12:32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如果就卖了300万,是丁先受偿100万,剩余200万由丙优先受偿。

即未经丙同意,丙原来该优先受偿多少,变更顺位后就还是优先受偿多少。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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