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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的授权资本制和公司法的授权资本制现在是并行的吗

santafinal| 提问时间:07/0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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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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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未明确规定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主要由公司法规定,故不存在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授权资本制并行的情况。根据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这表明我国公司法针对股份有限公司明确规范了授权资本制,即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仍需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不再要求发起人一次性认购全部股份,而是允许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发行股份。而《证券法》主要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未对授权资本制作出相关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07/01 14:37
santafinal
07/01 15:34
可以看到图片吗,证券法有一条说的是可以授权发行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年末净资产20%的,
欧阳老师
07/01 15:3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证券法》并未明确规定授权资本制的具体条款。你提到的内容可能是指《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即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新股。但具体到3亿元和年末净资产20%的限制,并未提及,这可能是特定公司的内部规定或是其他法规的要求。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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