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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1、我可以理解为只有评估增值(资产公允大于账面,存货售价大于成本,)时,在计算调整后的净利润时才考虑增值部分及递延(减管理费用,减递延资产/加递延负债)。要是内部交易损益发生的产生的递延在计算净利润时不需要考虑是这样的吗? 2、评估增值,内部交易损益确认的递延我总是混淆。如何确认在评估增值和内部交易时是计入递延资产和递延负债呢?

hl81413@chinaacc.com| 提问时间:07/0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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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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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在计算调整后的净利润时,主要考虑的是评估增值部分及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对于内部交易损益,通常是在合并报表中通过抵销分录处理,而不是直接在计算净利润时考虑。2.评估增值导致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内部交易如果产生了未实现的利润,则这部分利润不被税务机关认可,在合并报表中需要抵销这部分利润对所得税的影响,可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简单来说,评估增值通常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内部交易损益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增加或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
祝您学习愉快!
07/0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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