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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价格明细表有设备款和运杂费,但是协议约定的付款类型为到货款和验收款,取得的发票全部是设备款。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将运杂费剔除,不予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这样处理的依据有哪些?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07/05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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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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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运杂费从投资额中剔除,不计入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投资额。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设备本身的价格,不包括运杂费等其他费用。因此,在计算可抵免税额时,应仅以发票上标明的设备款为准。
祝您学习愉快!
07/05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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