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购置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价格明细表只有设备款,没有安装费;但是协议约定供货方需要负责安装,协议约定的付款类型为到货款和验收款,取得的发票全部是设备款。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将验收款作为安装费,并将其剔除,不予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这样处理的依据有哪些?

丢了玉兔的嫦娥| 提问时间:07/05 22:24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已解答1723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协议明确约定供货方负责安装且付款类型包括验收款,但发票上仅显示设备款项而无单独列出的安装费用,则通常不能直接将验收款视为安装费并从抵免企业所得税中剔除。因为税务处理需要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和取得的有效凭证来确定。若要将安装费从设备购置成本中分离出来,并在计算专用设备投资额时予以剔除,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安装费用确实发生且与设备的安装直接相关;
2.有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证明该部分费用的存在及金额;
3.能够合理准确地划分出设备购置成本和安装费的具体数额。因此,在没有明确的安装费发票的情况下,建议企业向供货方索取或开具包含安装服务内容及其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如果确实无法获得,则需要按照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全额计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中,并据此申请相应的税收优惠。
祝您学习愉快!
07/05 22:25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