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关于集团内授予股票期权,作为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的情况总结,谢谢

18661972355| 提问时间:07/13 07:2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一年内通过注会六科,“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已解答10135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集团内授予股票期权时,如果使用的是集团外部的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视为现金结算;若使用的是集团内部(母公司或子公司)自身的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视为权益结算。在合并报表中,若母公司作为现金结算方,则整体处理为现金结算;若母公司用集团内的其他公司的权益工具结算,在个别报表中是现金结算,但在合并报表中则应作为权益结算。
祝您学习愉快!
07/13 07:3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