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个什么意思可以举例子吗 后半段

在笑| 提问时间:07/1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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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已解答2137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比如境外税前所得是100万元,境外所得税税率为30%,则境外实际缴纳税款为100*30%=30万元;抵免限额为100*25%=25万元;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超过抵免限额5万元。这个5万元就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接着,下一年境外实现税前利润是80万元,而境外的税率是23%,那么在境外交纳的所得税=80*23%=18.4,抵免限额是=80*25%=20。需要补缴的税=20-18.4=1.6,由于前面还有5万元没有抵免,那么就可以使用这个5万元中的1.6万元进行抵免,当年就不需要补缴了,还剩余3.4万元(5-1.6)继续留以后年度抵免就可以了。

祝您学习愉快!

07/1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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