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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题中开发成本题中是连着产权属于业主的公共配套设施1000平,这种公共配套设施的费用不是在清算时可以扣除吗?就是说这开发成本不是都可以扣除吗?为什么还要去按销售比例算?

m37166966| 提问时间:07/17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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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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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共配套设施的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但需要按照合理的分摊标准进行分配,比如按建筑面积比例或可售面积比例。即使产权属于业主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理论上可以扣除,实际操作中仍需考虑销售比例来准确计算可扣除金额。这是因为只有与已售房产相关的部分才能作为扣除项。
祝您学习愉快!
07/17 20:42
m37166966
07/17 20:48
那这个题是不是按比例扣有疑义?
范老师
07/17 20:48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存在疑义。公共配套设施的成本虽然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扣除项,但需按照合理分摊标准分配,实际操作中确实要考虑销售比例,只有与已售房产相关的部分才能作为扣除项。这表明开发成本按销售比例扣除是合理的,但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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