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个第二点您能给我解释一下吗?举个例子

在笑| 提问时间:07/2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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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193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二点提到的是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如果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并且在这块土地上建造房屋,然后将这些房屋对外出售,那么这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应该作为存货的成本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例如,假设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块地皮用于建设住宅楼,这块地皮的价值为100万元。公司在该地块上建成了价值900万元的住宅楼,并将这些住宅楼出售给客户。在这种情况下,这100万元的地皮成本应该计入住宅楼的成本中,而不是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进行摊销。如果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处理并进行摊销,则会导致会计报表不准确,因为这部分成本实际上已经包含在了存货(即建造的房屋)中,并通过销售房屋的方式逐步回收。
祝您学习愉快!
07/2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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