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乡政府将村委会拥有产权的水电站承包给个人甲,甲还是以原水电站的身份申报缴税,合同的甲方有两个:乡政府和村委会。问题:1.该业务是否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增值税按照哪个品目缴税?租赁还是无形资产转让还是其他?3.企业所得税,乡政府和村委会做为纳税主体,有哪些不同?4.是否需要开具发票?5.开具发票的购买方是该个人甲?还是该水电站?6.水电站一般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方如果开具发票,是否可以按照3降1的规定开具1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该业务是否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答复:承包业务本身不会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甲还是以原水电站的身份申报缴税,后续水电站正常纳税就可以了,甲以后取得承包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
2.增值税按照哪个品目缴税?租赁还是无形资产转让还是其他?
答复:不纳税。
3.企业所得税,乡政府和村委会做为纳税主体,有哪些不同?
答复:水电站自己是纳税人,乡政府和村委会不是纳税主体。
4.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答复:不是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开发票。
5.开具发票的购买方是该个人甲?还是该水电站?
答复:不是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开发票。
6.水电站一般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方如果开具发票,是否可以按照3降1的规定开具1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复:水电站后续的经营业务政策纳税。不会应为承包开票纳税。
祝您学习愉快!
07/24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