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乡政府将水电站承包给个人甲,甲还是以原水电站的身份申报缴税,问题:1.该业务是否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判断依据有哪些?2.增值税按照哪个品目缴税?租赁还是无形资产转让还是其他?判断依据有哪些?3.企业所得税,乡政府和村委会做为纳税主体,有哪些不同?4.是否需要开具发票?5.如果不开具发票,该水电站就无法取得发票,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就无法扣除相关成本费用,这个问题要怎么处理?6.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购买方是该个人甲?还是该水电站?7.承包水电站和承包水电站经营权,在税务处理方面有哪些区别?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该业务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依据在于,无论是水电站的运营收入还是承包费收入,均属于应税范围内的经济活动。
2.增值税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中的“租赁服务”品目缴税。因为甲以原水电站的身份申报缴税,表明其主要业务是利用水电站进行发电和销售电力,这被视为一种持续性的经营活动而非一次性转让行为。
3.企业所得税方面,乡政府作为发包方可能需要就收到的承包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村委会如果参与了收益分配,则同样需按相关规定申报纳税。不同之处在于,乡政府和村委会在法律地位、财务独立性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这将影响其具体的税务处理方式。
4.需要开具发票。
5.如果不开具发票,水电站确实难以取得合法有效的成本费用凭证,进而影响到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准确计算。解决办法是确保所有交易均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并及时获取相应的票据证明。
6.开具发票时,购买方应为该水电站,因为甲是以原水电站的身份从事经营活动。
7.承包水电站与承包水电站经营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所有权归属不同。前者可能涉及资产的转移或租赁,后者则仅限于经营权限的授予。在税务处理上,这将影响到增值税的具体品目选择(如销售不动产vs提供劳务)、企业所得税中收入性质的认定等。
祝您学习愉快!
1.该业务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依据在于,无论是水电站的运营收入还是承包费收入,均属于应税范围内的经济活动。
2.增值税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中的“租赁服务”品目缴税。因为甲以原水电站的身份申报缴税,表明其主要业务是利用水电站进行发电和销售电力,这被视为一种持续性的经营活动而非一次性转让行为。
3.企业所得税方面,乡政府作为发包方可能需要就收到的承包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村委会如果参与了收益分配,则同样需按相关规定申报纳税。不同之处在于,乡政府和村委会在法律地位、财务独立性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这将影响其具体的税务处理方式。
4.需要开具发票。
5.如果不开具发票,水电站确实难以取得合法有效的成本费用凭证,进而影响到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准确计算。解决办法是确保所有交易均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并及时获取相应的票据证明。
6.开具发票时,购买方应为该水电站,因为甲是以原水电站的身份从事经营活动。
7.承包水电站与承包水电站经营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所有权归属不同。前者可能涉及资产的转移或租赁,后者则仅限于经营权限的授予。在税务处理上,这将影响到增值税的具体品目选择(如销售不动产vs提供劳务)、企业所得税中收入性质的认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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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