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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记载数量、单价等条款,并且发给对方一定是要约吗

zhong0531| 提问时间:07/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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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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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合同记载的数量、单价等条款,如果发给对方是为了邀请对方提出具体购买条件,则属于要约邀请;如果是明确表达了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并且内容具体确定,则构成要约。判断的关键在于发出文件的目的和具体内容是否满足要约的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07/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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