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企业购置符合税法规定可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该怎么处理

满天星| 提问时间:08/03 11:1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已解答2139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如果在5年内转让或出租了符合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祝您学习愉快!
08/03 11:16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