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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置符合税法规定可享受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该怎么处理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如果在5年内转让或出租了符合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祝您学习愉快!
企业如果在5年内转让或出租了符合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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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