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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应试指南146页。 本题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配件,那么这道题就严格按照合同计算销项税额。 请问“上年未决诉讼判决,收到由于对方一直未能交货而产生的违约金10万元”这一项是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对吗?

ren_zhanwangweilai| 提问时间:08/0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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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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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上年未决诉讼判决,收到由于对方一直未能交货而产生的违约金10万元”这一项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原因如下:

从增值税计税依据看,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基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应税行为的销售额计算。这里的违约金是因对方未履行“交货”合同义务产生的赔偿,并非配件厂销售配件等应税行为的价款组成部分,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范畴,所以不用计算销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08/03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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