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长投中被动稀释,权益法→权益法,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但是成本法→权益法,被动稀释,差额却是计入投资收益,这两个不都是未跨界不视同出售吗?为什么一个计损益,一个计资本公积呢?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权益法下,如果因为其他投资者的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被动稀释),但没有丧失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则视为未跨界不视同出售,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而在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由于之前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账面价值与按新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异,被视为对以前期间损益的调整,因此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这是两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转换时的具体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在权益法下,如果因为其他投资者的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被动稀释),但没有丧失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则视为未跨界不视同出售,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而在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由于之前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账面价值与按新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异,被视为对以前期间损益的调整,因此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这是两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转换时的具体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08/12 08:26

莳茪聪聪丷 

08/12 08:47
那这样的话成本转权益就不按跨不跨界了?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了,准则这么规定吗?怎么感觉怪怪的

小赵老师 

08/12 08:47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在被动稀释情况下,确实需要调整账面价值,但不是直接将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而是基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来完成的。这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在被动稀释情况下,确实需要调整账面价值,但不是直接将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而是基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来完成的。这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祝您学习愉快!

莳茪聪聪丷 

08/12 09:34
老师我的意思是结转因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而调整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这样就不按跨不跨界了吗?因为从个别报表来看他还是长投科目没变,但是却是视同出售的处理

小赵老师 

08/12 09:34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持股比例变动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的情况下,确实可以将调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这种处理方式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这一会计科目的性质,但其实质是视同部分股权已经出售来计算损益。这样处理既反映了经济实质,也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祝您学习愉快!
在持股比例变动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的情况下,确实可以将调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这种处理方式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这一会计科目的性质,但其实质是视同部分股权已经出售来计算损益。这样处理既反映了经济实质,也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