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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第40题为什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是7.15,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当天呀?

一颗小白菜| 提问时间:08/13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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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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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非居民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取得应源泉扣缴所得税的同一项转让财产所得的,其分期收取的款项可先视为收回以前投资财产的成本,待成本全部收回后,再计算并扣缴应扣税款。


甲企业于6月15日收取400万元,视为收回以前投资乙企业的股本;于8月15日收取1100万元,其中500万元视为收回以前投资乙企业的股本,剩余600万元应作为股权转让收益计算扣缴税款,因此,8月15日发生扣缴义务。



祝您学习愉快!

08/14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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