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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中协议退伙中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义务,和除名中发生合伙协议约定事由有啥区别。不都有点合伙人做错的意味吗考试怎么区分。或者有必要纠结吗

uhge殇| 提问时间:08/28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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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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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情况本质上都和合伙人违反约定有关,但也有区别。协议退伙中“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义务”,强调合伙人的违约行为程度严重,通常合伙人主观上可能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除名中“发生合伙协议约定事由”,范围更广,不局限于违约行为严重程度,只要出现合伙协议里规定的特定情况,就可以除名。考试做题时,关键看题目描述的侧重点。若强调违约程度严重,多是协议退伙;若只是说出现了协议约定的某种情况则是除名。有必要进行区分,因为不同情形适用的规定和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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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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