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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8项,均可扣:意思是只要是应税消费品,拿去加工,收回来后直接对外销售,则均可扣;;要是收回来后用于连续加工再销售,那么就按8项可扣的原则,是这么理解吗?

586182| 提问时间:08/2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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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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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这样理解的。如果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消费税是价内税,加工环节的消费税要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不存在扣除问题。如果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抵扣比例是已纳消费税税款的10%,但要满足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双方为已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取得相关发票和收回单等条件。
祝您学习愉快!
08/2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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