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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后,再什么情境下有两种情况。一个后手背书转让的,出票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是不得转让??但是出票人不得与前手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15921408147| 提问时间:08/3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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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备考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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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分两种情况:1.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汇票不得转让,若收款人背书转让,背书行为无效,取得票据的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再转让他人也无法取得权利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谁写谁免责,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持票人仍可向其直接前手追偿。而“债务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或出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是票据法的“无条件付款原则”,与“不得转让”记载情境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08/3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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