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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甲车祸死亡,两年后乙因心脏病衰竭死亡并且乙的遗产已立遗嘱,丙是甲的女儿的话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如何处理

zhong0531| 提问时间:09/1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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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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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甲先于乙死亡,若丙符合代位继承条件,可代位继承甲应继承乙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若乙的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未处分全部遗产等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丙作为甲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代替甲继承乙的遗产。若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甲死亡(本题甲已先死亡两年,此情况不适用本题),且甲未放弃继承,甲应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包含丙),这属于转继承,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祝您学习愉快!
09/1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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