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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税一,八套卷一最后综合题,收取加工费11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销项税额时候,为何不除1.13,而是直接乘13%,题目中没有说是不含税的。

13683068905| 提问时间:09/3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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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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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通常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是不含税金额。所以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可直接用发票上的金额乘以税率,即直接用11万元乘以13%来计算销项税额,而无需进行价税分离除以1.13。
祝您学习愉快!
09/30 20:44
13683068905
09/30 21:01
上面就写的是收取加工费11万元应该是含税的呀! 并没有写着增值税注明的金额是11万元
张老师
09/30 21:01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在增值税计算中,如果题目明确说明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发票上注明的金额默认为不含税金额。因此,可以直接用该金额乘以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如果题目没有特别说明是含税金额,也应按照不含税金额处理。所以,11万元直接乘以13%即可,无需再进行价税分离。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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