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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是可抵扣差异吗,为什么计算应交所得税要减掉呢?

15392420366| 提问时间:10/04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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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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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加计后,在原本可抵扣的基础上增加这部分金额进行税前扣除,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可抵扣差异是指在未来期间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暂时性差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虽然会使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但它并不一定属于可抵扣差异。因为可抵扣差异通常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有关,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直接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的基础,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由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增加税前扣除金额,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要减掉加计扣除的部分。例如,某企业会计利润为100万元,研发费用为20万元,加计扣除比例为100%,那么应纳税所得额=100-20×100%=80万元,再用80万元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这样就体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应交所得税的影响。
祝您学习愉快!
10/04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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