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涉税服务法律,应试指南上,p55,为什么不选择A?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选择“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这一选项,是因为该情形属于“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而非“不予处罚”。题目问的是行政机关对其行为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可以不予处罚”意味着存在给予处罚的可能性,并非绝对不给予处罚,所以该选项不符合题意。
祝您学习愉快!
不选择“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这一选项,是因为该情形属于“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而非“不予处罚”。题目问的是行政机关对其行为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可以不予处罚”意味着存在给予处罚的可能性,并非绝对不给予处罚,所以该选项不符合题意。
祝您学习愉快!
10/08 17:17
abc891026 

10/08 17:26
下面是两张图,说的是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第1 4 6条分别对应选项DAE,既然DE能选,为什么A不能选

小王老师 

10/08 17:26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选项A不能选。解释如下: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中,“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属于“可以”不予处罚,而非“不予处罚”。这意味着税务机关有裁量权,可以选择是否处罚。而题目问的是“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要求的是确定性,即“不予处罚”。由于选项A的情形存在处罚的可能性,并非绝对不处罚,因此不符合题意。而选项D和E所对应的情形属于明确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因此可以选。
祝您学习愉快!
不是,选项A不能选。解释如下: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中,“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属于“可以”不予处罚,而非“不予处罚”。这意味着税务机关有裁量权,可以选择是否处罚。而题目问的是“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要求的是确定性,即“不予处罚”。由于选项A的情形存在处罚的可能性,并非绝对不处罚,因此不符合题意。而选项D和E所对应的情形属于明确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因此可以选。
祝您学习愉快!
abc891026 

10/08 17:37
那为什么应试指南上把"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列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见p55

小王老师 

10/08 17:42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A属于指南55页的情形(4),咱们看(6)下面的注意,(4)属于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其他情形属于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可以和应当是有区别的,例题6要选的是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祝您学习愉快!
abc891026 

10/08 17:54
谢谢王老师,感谢不厌其烦得给我解惑

小王老师 

10/08 17:54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客气呀,很高兴能帮你解决关于涉税服务法律应试指南里这个问题的疑惑。要是之后你还有其他问题,随时都能问。
祝您学习愉快!
不客气呀,很高兴能帮你解决关于涉税服务法律应试指南里这个问题的疑惑。要是之后你还有其他问题,随时都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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