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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从高税率计算消费税,那如果白酒和黄酒组成成套消费品,黄酒除了按白酒20%税率计算消费税,还要按0.5元/500毫升计算吗?

18216271232| 提问时间:10/1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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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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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白酒和黄酒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时,根据规定从高适用税率,应按白酒的税率缴纳消费税。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黄酒采用从量定额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但组成成套销售从高适用白酒的税率后,就统一按白酒的复合计税方法来计算消费税,即按销售额乘以20%的比例税率,再加上销售数量乘以0.5元/500毫升(即1元/千克)来计算消费税,不会再单独对黄酒按其原本的从量定额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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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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