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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赠送服务:运输服务用于公益公众而且无偿,不视同销售,不用缴纳增值税,该赠送业务产生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因为不视同销售不属于不得抵扣的几种情况“减免福人、用于非应税项目” 。这样理解没问题吧?

19037900539| 提问时间:10/1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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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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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理解没问题。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增值税。并且由于该业务不属于“减免福人、用于非应税项目”等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况,所以该赠送业务产生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10/1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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