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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小题中,1%作为带货主播直播时的试用样品答案中消费税为什么不能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wbg__005| 提问时间:10/21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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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2236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题目描述,将收回的高档化妆品的1%作为带货主播试用样品,属于无偿赠送行为,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答案中若未将其视同销售,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1.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视同销售范围:如果试用样品在赠送时并未改变其作为应税消费品的性质,且未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可能在税务处理上被认定为内部使用而非对外销售,从而不视同销售。2.是否符合视同销售的条件:视同销售通常要求行为具有商业目的或市场推广性质。如果试用样品仅用于主播试用,未产生实际销售行为,可能不满足视同销售的条件。3.是否已缴纳消费税:如果这批试用样品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消费税,且在后续使用中未再次进入应税销售环节,则可能无需重复缴纳消费税。综上,若答案中未将其视同销售,可能是基于上述某一点的判断,但根据常规税法规定,无偿赠送应税消费品通常应视同销售并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10/21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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