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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收到企业所得税款时,不可能涉及科目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未分配利润,应交税费呢?

13229422456| 提问时间:10/2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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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2143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税局退回的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属于对当期税务处理的调整,并不是由于前期会计差错或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况。因此,直接冲减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即可,不需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且业务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重大影响,就不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就不会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同时,这是退回税款,不是计算应缴纳税款,所以不涉及“应交税费”科目。示例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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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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