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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的,准予全额扣除。这句话为什么是错的,不是混用可全额抵扣吗?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句话是错的。
原因在于:根据现行政策,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等,如果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其原始租入时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但后续发生的装修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则不能全额抵扣。
因此,如果题目中提到的是“租入固定资产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那么其后续发生的费用进项税额是不能全额抵扣的,所以“准予全额扣除”是错误的。
祝您学习愉快!
这句话是错的。
原因在于:根据现行政策,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等,如果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其原始租入时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但后续发生的装修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则不能全额抵扣。
因此,如果题目中提到的是“租入固定资产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那么其后续发生的费用进项税额是不能全额抵扣的,所以“准予全额扣除”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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