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能麻烦问一下,下面这段准则是什么意思吗?能举例说明一下吗?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段话的意思是,当经营租赁发生变更时,从变更生效那天开始,出租人要把这个变更后的租赁当作一项全新的租赁来做会计处理。而变更前租赁产生的预收或者应收的租赁收款额,会被看作是新租赁的收款额。
举个例子,甲公司将一处商铺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3年,每年租金10万元,年初支付。在第2年年初,双方协商对租赁进行变更,比如租赁期限延长1年,每年租金提高到12万元。那么从变更生效日(第2年年初)起,甲公司要把这个变更后的租赁当作一项新的租赁来处理。之前乙公司预付的第2年租金10万元,就会被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后续甲公司按照新的租赁条款(租赁期限4年,每年租金12万元)进行会计核算。
祝您学习愉快!
这段话的意思是,当经营租赁发生变更时,从变更生效那天开始,出租人要把这个变更后的租赁当作一项全新的租赁来做会计处理。而变更前租赁产生的预收或者应收的租赁收款额,会被看作是新租赁的收款额。
举个例子,甲公司将一处商铺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3年,每年租金10万元,年初支付。在第2年年初,双方协商对租赁进行变更,比如租赁期限延长1年,每年租金提高到12万元。那么从变更生效日(第2年年初)起,甲公司要把这个变更后的租赁当作一项新的租赁来处理。之前乙公司预付的第2年租金10万元,就会被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后续甲公司按照新的租赁条款(租赁期限4年,每年租金12万元)进行会计核算。
祝您学习愉快!
10/28 20:51
13269353371 
10/28 20:55
老师,对于缩减租赁房屋面积的情况,变更时点的免租期应收余额如何继承呢?
秦老师 
10/28 20:5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经营租赁中发生变更(如缩减租赁房屋面积),根据准则规定,出租人应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变更后的租赁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因此,变更时点的免租期应收余额应作为新租赁的一部分进行继承和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如果经营租赁中发生变更(如缩减租赁房屋面积),根据准则规定,出租人应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变更后的租赁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因此,变更时点的免租期应收余额应作为新租赁的一部分进行继承和处理。
祝您学习愉快!
13269353371 
10/28 20:59
老师,需要将变更时点的免租期应收账款余额冲减一个百分比吗?比如缩减面积20%,变更后新租赁继承的期初免租期应收账款余额是100%还是80%呢?
秦老师 
10/28 20:5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需要冲减百分比。变更后的新租赁会继承变更前的全部免租期应收余额,无论租赁面积是否缩减。也就是说,如果变更前存在免租期应收余额,变更后的新租赁会将其视为100%继承,不需要按比例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不需要冲减百分比。变更后的新租赁会继承变更前的全部免租期应收余额,无论租赁面积是否缩减。也就是说,如果变更前存在免租期应收余额,变更后的新租赁会将其视为100%继承,不需要按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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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9353371 
10/28 21:16
可是,承租人缩减租赁面积的案例显示,需要按部分终止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租金负债相应比例;为何出租人不用终止确认免租期应收账款相应比例呢?
秦老师 
10/28 21:16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经营租赁发生缩减租赁面积的变更时,变更时点的免租期应收余额应作为新租赁的一部分进行继承和处理,变更后的新租赁会继承变更前的全部免租期应收余额,无需按租赁面积缩减比例冲减,即按100%继承。所以出租人不用终止确认免租期应收账款相应比例。
祝您学习愉快!
当经营租赁发生缩减租赁面积的变更时,变更时点的免租期应收余额应作为新租赁的一部分进行继承和处理,变更后的新租赁会继承变更前的全部免租期应收余额,无需按租赁面积缩减比例冲减,即按100%继承。所以出租人不用终止确认免租期应收账款相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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