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是涉税实务中的,为什么两个“加处罚款”第一个要缴款后才能复议,而第二个不用缴,有什么区别?谢谢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复议对象范围不同。
第一种情况,仅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这里的“加处罚款”是税务机关在当事人未履行原处罚决定后作出的执行措施,并非新的行政处罚。所以要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向作出该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种情况,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此时复议对象既包含原罚款,也包含加处罚款,范围更广。这种情况下无须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可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祝您学习愉快!
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复议对象范围不同。
第一种情况,仅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不服,这里的“加处罚款”是税务机关在当事人未履行原处罚决定后作出的执行措施,并非新的行政处罚。所以要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向作出该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种情况,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此时复议对象既包含原罚款,也包含加处罚款,范围更广。这种情况下无须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可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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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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