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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应税品用于对外投资10%那部分应该缴纳的消费税吧?但是题目没有给对外投资几辆车呀,怎么计算?看答案也没有将对外投资应纳的消费税算进去

m7637_87068| 提问时间:11/0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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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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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的10%部分,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原则上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或委托加工环节征收一次。在本题中,乙公司委托甲企业加工新型油电混合乘用车时,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由甲企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乙公司收回后,将其中10%用于对外投资,这种用途并不属于消费税中的“视同销售”行为,且这部分车辆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缴纳过消费税,所以不再重复缴纳,也就无需计算这部分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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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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