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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再计算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答案用公式:增量留抵税额乘进项构成比例乘100%,为什么不是乘60%呢?

m2608_32888| 提问时间:11/06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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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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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理解有误,若企业为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而不是乘以60%。
祝您学习愉快!
11/06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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