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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714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 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不是说明只要承租人尽到了妥善保管的义务,就不用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责任? 假如张三从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汽车,正常停放在停车位上,结果车漆被熊孩子刮花了一大片,张三应该是尽到妥善保管义务了吧,租赁公司除了向熊孩子的监护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能不能向张三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rd7668368| 提问时间:11/1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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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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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根据《民法典》第714条,若承租人尽到妥善保管义务,通常不用对租赁物毁损、灭失担责。

在这个例子中,张三正常停车,可认为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租赁公司不能向张三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因为张三没有保管不善的行为,不符合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租赁公司应向熊孩子的监护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祝您学习愉快!
11/1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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