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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公司工程合同,销售自产的钢构件并负责安装,合同签订了一份钢构件承包合同,13%的材料发票和3%安装服务发票,这样有税务风险吗?

75813158| 提问时间:02/1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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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可以的,没问题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02/17 09:29
75813158
02/17 09:38
对于使用3%的征收率有没有其他规定,还是说安装服务只要甲方同意可以开3%或9%
家权老师
02/17 09:40
意思是安装服务可以按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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