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们出口退税的收汇问题,如果客户付给的A公司的款项,可以作为B公司的款项吗?同一个客户来的,只是支付给的A公司,B公司进行出口?

gongqiyan| 提问时间:03/1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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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样是不可以的。出口退税要求 “三流一致”,即货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流一致。B 公司出口,就要求由与 B 公司有真实业务往来的客户,直接将款项支付到 B 公司的账户,才符合规范。 A 公司代 B 公司收款,会导致资金流与货物流、发票流不匹配,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收汇异常,影响 B 公司出口退税的申报,甚至被怀疑存在出口骗税等违规行为,引发税务风险。
03/11 09:12
gongqiyan
03/11 09:16
因为B公司无法收款,出具相关委托收款协议是否可以呢
朴老师
03/11 09:18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gongqiyan
03/11 09:28
出具委托收款协议,再进行出口退税SJ会认可吗?
朴老师
03/11 09:29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gongqiyan
03/11 10:22
需要出口退税的,不影响出口退税吧?收款跟出口主体不一致的话
朴老师
03/11 10:24
嗯,有委托协议一般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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