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个是C行政调解为什么不算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主要原因如下:
行政调解的性质: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通过协调、劝导、协商等方式,促使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以化解民事纠纷或行政争议的活动。它并非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单方面作出的行政决定,不具有行政强制性 。比如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消费纠纷进行调解,只是搭建沟通平台、给出建议,最终是否达成协议取决于双方自愿。
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双方可以选择执行调解协议,也可以不执行。所以调解内容本身并没有直接处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也就不符合行政复议旨在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例如在上述消费纠纷调解中,若商家不履行调解协议,消费者不能要求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 。
不过,如果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有行政调解职责,却不履行该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犯,那么该调解不作为就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03/12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