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假如有一员工2021年3月1日入职,2025年4月10号被通知公司因经营效益不好将与至于4月30日其解除劳务关系,根据劳动法,该员工所获得的补偿应该怎样计算?

84785032| 提问时间:04/2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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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4年多,给4个半月工资
04/25 17:09
84785032
04/25 17:13
我也计到是按4个半月计发,但是不确定是否应该多付下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宋生老师
04/25 17:14
你好,不用多付了。工资正常发
84785032
04/25 17:16
印象中有一个知识点是说计发N%2b1的? 这个N%2b1怎样理解?
宋生老师
04/25 17:18
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宋生老师
04/25 17:18
你这个确实是没有过一个月,应该是有的。
84785032
04/25 17:45
其实这个员工是我自己啦,是有提前通知了,4月10日时通知,说的是补偿一个月工资,我记得上课时学过有离职补偿,就争取到工龄补偿,但是公司也没再提多付1个月了
宋生老师
04/25 17:45
你好,嗯。能给到N的企业,算是可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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