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附列资料一第1至13b栏次的第5列“未开具发票”销售额之和是0.0,未开具发票的上期台账“销售额累计值”是-2489312.32。这个问题,上次出现后,已经写了情况说明提交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将这个问题已经处理一次了,这个月申报增值税,又出现这个问题,难道以后每个月申报增值税,都需要提交情况说明吗?

1448494272700270| 提问时间:05/0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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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自查:梳理历史申报,核对业务真实性,看有无录入错误等。 沟通:问清税务比对规则、反馈处理后仍出现问题,寻求指导。 技术:确认数据同步,更新软件版本,解决传输或兼容问题。 建制:规范未开票收入流程,定期内部审核,防申报出错。
05/0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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