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老师,我公司是物业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我们车位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租凭费是按照分摊表中的数据确认收入了,以前月份都是正常的,确认的收入为正数,就这次确认4月的车位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租凭费确认为是个负数,分摊确认的公式是:上月余额+本期收入(实际收到的金额)-当期应确认的收入=未来分摊收入余额,所以当期应确认的收入=上月余额+本期收入-未来分摊收入余额,但这个月算出来的当期应确认的收入为负数了,不知道是哪里的问题?将如何确认这笔收入?跟我们4月实际收到的车位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租凭费比较大有关系吗?感谢老师的回复!



一、负数收入原因
未来分摊余额算错:若其大于 “上月余额 + 本期收入”,会导致结果为负(如前两项合计 3000 元,未来余额误算 4000 元,收入 =-1000 元)。
数据登记错误:上月余额为负、本期收入误记为负数(如将收款记成退款)。
收款大幅增加但模型未更新:可能不影响正负,需查未来余额是否合理。
二、处理建议
核对数据:
确认上月余额、本期收入(应为正数)、未来余额(≤前两项之和)是否正确。
例:正确未来余额 = 前两项合计 - 当期应确认收入,若算错需修正。
负数收入处理:
若因前期多确认收入需冲回,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贷:合同负债 / 预收账款(负数)
与收款关系:收款多通常收入应正数,负数核心在未来余额计算错误,需重点核查。
三、操作步骤
暂停原公式,按合同规则手工重算收入。
修正未来余额,确保收入≥0。
若为前期差错,冲减当期收入并留存依据。
税务申报如实填负数,可能需提前沟通税局。
05/16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