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因为前期疏忽租房合同未约定税费,现在公司要求房东开发票。 年租金3.6万,税费(房产+个人)合计3288元,如果要求房东按照3.6万+税费3288开票的话,税费又会变成3675元。。。 陷入循环了....这种情况怎么入账呢?按3.6万开票?3288挂其他应收?还是按照39288开票,差额部分387元挂其他应收? 请各位大大帮忙指点下迷津,万分感谢!!!



同学你稍等我看下
06/06 20:15

朴老师 

06/06 20:50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房租 39675(含税价,按发票金额)
贷:银行存款—房东净收 36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税费 3675(实际代缴的全部税费)
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税费 3675
贷:银行存款 3675
借:管理费用—房租 36000(发票金额)
其他应收款—房东税费 3675(实际代缴但无票部分)
贷:银行存款 39675
借:管理费用—房租 36000(价税合计,按发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若普票则无此分录,专票按税额)
贷:银行存款 36000 - 实际代缴税费(若公司代垫)
其他应付款—房东(若房东自行承担税费,无需此科目)
m887732488 

06/06 21:15
谢谢,还是循环了。必须本人缴

朴老师 

06/06 21:15
对的,一般都是这样的